這是一段作替身的日子。也快結束了。
我想了又想,覺得台上的人,不是我,也不是她。
存在我與學生之間的詭異,是一種既陌生有點熟悉所組合而成的恐懼,一來一往的試探,成了鞏固這種情緒的形式。
他們不認識我,似曾相似保障了某種自由,讓青春期獨有的躁動可以適時的發洩。
有時候我責怪自己,相對來說擁有太多的我,卻反而帶了太少熱情來到教室。雖然我知道,從任何技術層面來看,這種冷淡恰好可以阻止課堂上可能的暴亂;不過,對於沒有什麼自由的他們來說,突來的課堂混亂也只是在叫囂著「年輕」兩個字罷了,說真的我原本就不打算跟他們計較什麼。
看著他們,還有那幾張比較叛逆的臉、and 比較貝戈戈的嘴…
我內心突然覺得:
They’re just too young to be judged.
「太年輕」,不管怎樣都不該解讀為一個錯。畢竟,直至今日,他們尚未有機會為自己說過甚麼話、做過什麼決定、爭取過什麼機會;我拿著棍子站在前面,對他們真是不忍下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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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在這學期,體會到為人師者,除了需具備專業能力之外,也該時時提醒自己,犯錯本身就是一種學習過程,在評斷是非,給予賞罰之前,也許更應該多些耐心和同理心。畢竟我們也都是在犯錯或看別人犯錯間,學習成長著,藉此建立自己的價值觀和人格特質。
真的要有同理心。雖然這次教了國中生有讓我大開眼界(不是大開殺戒歐!),但是,說真的,不管怎樣我都覺得,學生沒有壞到需要被放棄的地步。 有時候聽到某某某被學校老師「放棄不管」的側面消息,內心都覺得有點難過。我覺得大人沒有權放棄小孩子,畢竟你有這麼多權力了,怎麼可以輕言說放棄。不過,如果遇到那種管教學生反而被家長帶流氓來學校「討公道」的事情,就不知道這個原則還能不能適用了。